民治联盟变局方略的可能性与充分性讨论(答友人)

 

来自朋友们的问题是这样的一些,我们几乎什么都没有,我们能做什么?有意义吗?

我们确实什么都没有。我们没有掌握行政资源,没有掌握经济资源,没有国际社会的帮助。我们的发声甚至都微不足道,更没有我们虽然不必须但却非常强大的暴力资源。但是,我们可以思想,可以与人交流,可以与人握手和拥抱。这不纯属是诗的语言,这意味着存在一个我们的理念可以成为现实的希望。我们现在就讨论这种理想成为现实的可能性和充分性。

让我们先从民治联盟宣言开始。(见本站文章    

首先,我们的价值观和社会理想是符合人民意志的。我们认为,将人的尊严归入权利范畴的话,社会的一切建构当以保护人的个人权利为终极目标。而个人权利的自由所受限制仅仅是行使自由权利不能损害他人的个人自由权利,这就是我们的先贤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人人都享有平等的自由权。人民大众是一个一个的人,捍卫自己和家人族群或相关联团体的利益是所有人的天性。当人的个人能力不足以支撑其实现理想幸福生活的时候就需要与人合作,这就是社会建构的基础。可以看出,一般意义上讲合作是不得不作出的权利让渡。这种让渡产生的恶被历史事实所证明。也就是说,权力机构尤其是政府是人们不得不容忍其存在的恶。为了限制这种恶,人民逐渐完善了权力让渡的保留,因而有了代议制。即由人民同意、代表人民意志并且受人民监督的人参与立法和行政,确定了立法的权威和对行政的约束;同时,发明创造了由人民(典型如陪审团制度)和独立判定机构对分歧进行裁决的模式。如此,权力得以有效分离和互相制衡,政府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有限的权力。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人民握有决定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的自决权利、个人与族群的自我生存与发展权利得以保障,这就是共和。民治联盟恪守和努力宣扬的就是这种理念和社会理想。为适合在民众运动中传播畅通,我们将这种认知浓缩为标志性的简语:“国家因保护私权建立,政府因人民授权合法”。

人民构建了基于法治的社会秩序,即规则统治,人民就不会容忍任何人恶意地破坏她。只要从恶政洗脑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对规则和秩序的敬畏将会成为绝大多数人赖以共存的道德准则和不成文的最高法。这也是民治联盟自身建设的要求和对全社会的期待。

平等的一人一票是人民参与社会建构最重要的权利,也是人民主权最突出的标志。有了一人一票,竞选者必将宣示自己的主张与人民意志一致,履职必将诚惶诚恐。有了一人一票,选民必将互相传播信息,最大可能地将真正代表民意的贤能之人推举出来。特别注意,平等的票决权含有一个重要的内在逻辑,即一旦自愿握有一票便有尊重票决结果的不容推脱的义务。民治联盟的内部建设将票决作为搁置争议、结束辩论的程序性规则,以期保证联盟的议决事效率。

尊重平等的票决权是敬畏规则最重要的体现。通常,票决权是解决争议的最后方式。

民治联盟将思想理念和议决事规则归纳为上述简明的三条并且约定为基本共识,既明确正义原则,又简单明了便于传播,而且提高了沟通的有效性,为众多人的接受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性。

第二,思想是可以传播的,民众是可以发动的。即使是在中共残酷的专制下,也有民主人士在公园的一场演讲就得到不止一个人加入的先例。如果有十多个人听演讲,两至三个加盟是可期的。而我们演讲地例如大学校园、商业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常常不止十几个人。我们要做的就是宣讲和散发印刷品,鼓励人们在共同的民治理念的旗帜下为自己和大家的利益自发的组织起来。可以认为,理解并认同了联盟宣言或公约的人一定能够更有创造性地投身呼吁大众的运动,加盟如潮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第三,人们都知道,在阳光灿烂的大白天,就是翻山越岭也不会感到畏惧。而在风高月黑的夜晚,即使是在大路上移步都惊恐不安。这种心理安全需要同样是分析各种人的社会行为的准则。可以设想,一旦中共崩溃,那些失去上级领导的地方官僚就会像走夜路的人一样心里没底惶惶不安。这些掌握了巨大资源的群体彼时最先考虑的必然是安全,他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亲友安全。彼时能给他们安全的,唯稳定的社会秩序。所以,即使是从他们的自身利益出发,他们也是最希望建立稳定秩序的群体。这些人多年一直习惯靠上级指示行事,一旦要由他们自己来直面挑战必定会六神无主。我们这里排除那些罪大恶极畏罪逃逸的党棍,排除那些有能力依靠家资远离纷乱的权贵。我们说的是那些留了下来且良知尚存的官僚群体。他们只熟知但又不愿意再行共匪的恶政之道。对如何建立一个现代良序社会又无系统完整的认知。那么,为他们提供一套可资参考的方案正是给他们雪中送炭。作为应对乱局的方案,不需要在高大上的层面上高谈阔论,切合实际简而言之就四个字:保境安民。倘若如此,他们保住了自己的生命财产,又为普罗大众做了好事,其曾今自觉或不自觉犯下的罪错也将得到洗刷。这无疑非常符合他们的心理需要。还有,社会变局变化多端,如果治理出现某些不如预期的状况,因为他们的治理方案不完全出自他们的独断,结果责任也不会由他们独自承担。反过来,如果治理获得成功,并且更进一步将一个原本混乱不堪的烂摊子改造成宪政共和的民主社会,他们将以光荣的人生留于后世。

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帮他们用好两条腿。治理动乱,制止犯罪,保护社会财富,避免人道危机,让治下人民享有平安。同时,启动选举和立法,推进规则治理。

第四,如果权力方认可民治联盟的地方联盟自治方案,为他们提供一个有效的议决程序将为事情的推进增加极重的砝码。我们已经有了草案。

没有人能确定一种社会理想变为现实会有几分把握。认真做好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是推进理想实现的唯一方法。

首先,我们必须抱着严肃的态度去认真思考。要有开放的思维,关注那些经典的古今中外社会巨变的事实过程,关注当代先进政体的成熟经验,关注不同的贤哲思想家理论家的研讨,更要关注我们社会几十年来的现实情况。我们不能执着于自我的傲慢,不能偏执于某一种(例如大一统)的认知。只要有利于保护人民权利,人民就会认同;只要我们不忘记逻辑自洽,我们的方案就会具有符合实际的可操性。

上街演讲,不遗余力的与人沟通。只要我们努力传播,正确的理念不可能没有人呼应。如果效果不如预期,必须检讨思路和方法。不畏艰难的向前推进我们正确的主张。

基层人民需要什么,中产阶级需要什么,官僚阶层需要什么。我们要换位思考,站在他们各自的角度为他们的自身利益做思考。这是民治联盟的工作方针。即将各阶层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将不同阶层的各自利益置于所有人的利益诉求之中。

利用各种渠道,将我们社会的改革情况向世界传播,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争取欧美,尤其是香港、台湾、日本的认同。不要忘记,在大陆内地遭受各种苦难的时候,香港人民、台湾人民、日本人民和许许多多自由民主社会的人民曾今给予过巨大的帮助。在我们需要的时候,只要我们的主张是为了人民,国际社会对我们的困难一定不会袖手旁观。若有可能,我们应该协助留守临时政府与外邦友善政体签订经济和服贸协议。

对所在地的驻军,要协助留守临时政府与其达成谅解。为驻军提供所需的能源、食品和其他必需品。争取得到他们的政治中立或政治认同。

对留守临时政府如何管理好境内的社会财富要有可行方案。在保护私人财产的原则前提下让政府能够统筹基本物资做公正分配以保民生,以安民心。

我们的考虑不止于此。我们希望有各方面专家一起出谋划策,将困难都尽可能想到,做好应对一切事务的预案。

有了信念的人,所思所想、所言所行必依着固有的信念前行。明知艰难而偏偏努力不止能说不是一种自信人生?何况我们民主运动的多少先辈曾今就是这样义无反顾的付出毕生!何况我们无论多难总可以做力所能及且自以为正确之事!所有追求公平正义的人都应该先放下个人得失的羁绊,求同存异,不畏艰难,勇敢进取。发起人提出的预案准备、上街发动和与留守政府合作这三个方案计划,针对的是预计的某种社会情形的出现。只要中共一旦垮台,牢笼必将打破。谁都无法对言论和结社进行无缝控制,也很难再有某一个强人定于一尊。地方不能再指望一个什么中央,人民更是只能靠自身力量生存下去。如此,地方精英保境安民和人民自决的风潮顺理成章就会发生。只要有基本的言论空间,我们就可以以共识的理念和共同认可的议事规则唤起众多的同道。我们理念具有不容置疑的正当性,我们提出的思路具有逻辑的自洽性,我们提出的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只要我们警惕自身的傲慢,相信大家,相信民众,相信规则的力量,我们的计划就会越来越周全完善,我们的践行就会逐步获得人民的认可。只要形成势不可挡的民意,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就会成为现实。

我们追求的,是在变局之时避免人道灾难,将社会变革的成本降到最低。民治联盟最终希望的政体是共和制大联邦。然而,民治联盟认为自下而上是才是社会建构的正确路径。使一个一个的区域社会运行到规则统治的轨道上,才以期望稳健的多边协约,才可能大范围实现人民主权、宪政共和。另一方面,面对社会变局不能指望救世主,人民有权自己来解决自己的问题。

让我们准备好,到时候一起走上街头,走进村落,走进社区。到时候我们去敲开那扇门!

 

补充:朋友们都耿耿于怀的是对于中共专制暴政所犯下的罪恶。我想说的是,只有铁定才具有永久警示的意义,而由人民意志决定并且通过正义程序所确立才能还历史的公正,才能真正避免恶政的复辟。不建立一个规则统治的社会体制这些都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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